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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官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这几点注意了!

  半岛体育官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这几点注意了!《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系列新规的发布,对医疗器械“可追溯”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提出明确要求。

  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半岛体育官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两个办法严格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明确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对上市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负责。系列新规的发布半岛体育官方,对医疗器械“可追溯”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半岛体育官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这几点注意了!(图1)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生产监管的最新要求,全面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三条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证医疗器械生产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条在境内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五)生产场地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加强采购管理,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确保采购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验收记录制度,确保相关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三十五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追溯制度,保证产品可追溯。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实施产品追溯。

  第三十六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有关要求,开展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更新,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情况及相关信息的;

  (二)连续停产一年以上且无同类产品在产,重新生产时未进行必要的验证和确认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半岛体育官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施行! 这几点注意了!(图2)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之一,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的最新要求,体现最新监管理念,坚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追踪溯源四大原则。

  第三条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鼓励从事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第二十一条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第三十二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医疗器械时应当查验供货企业的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备案信息、合格证明文件。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三十五条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经营企业专门提供运输、贮存服务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责任,并具有与产品运输、贮存条件和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具备与委托方开展实时电子数据交换和实现产品经营质量管理全过程可追溯的信息管理平台和技术手段。

  第三十八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医疗器械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国家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安全,系列新规对医疗器械“可追溯性”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提出明确要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国家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类别,分布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现医疗器械可追溯半岛体育官方。《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作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均对医疗器械提出“追溯”要求。《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与载体表示》推荐性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法规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作出进一步要求。